解读《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
一、制定政策出台背景和实施时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该政策自2023年1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房地产市场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经济稳定,还关系金融安全、社会和谐等许多方面,近年来,受经济周期等冲击,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超调现象,对社会良性循环产生不利影响,《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巩固前期房市发展良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扩大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中心积极开展政策评估、市场走访,参照六安、淮北、合肥等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2023年9月18日,我中心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23家单位意见,对反馈的合理意见进行了吸纳。9月25日,市政府副市长戴力对《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进行修改。9月27日,市司法局对该政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所提合理意见全部采纳,形成了本次上会的《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送审稿)》,11月21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送审稿)》,形成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
四、主要目标
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活市场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行业服务,有效缓解企业压力,共建良好营商环境。
五、主要内容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由10条举措组成。
(一)推进“安居置业一件事”。简化、合并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商品房买卖、按揭贷款、公积金提取、抵押登记等买房置业事项一次办理。
(二)支持人才安居。对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给予购房款最高5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通过发放购房券、鼓励团购商品住宅等活动,促进市场消费。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继续融资展期、提供新增配套融资、及时释放企业缴纳的按揭贷款保证金、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等措施,扩宽优质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减轻群众购房压力。
(五)有步骤推动地下车库的交易登记。加大地下车库交易登记的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优化地下车库首次登记流程和要件,推进地下车库的产权登记。
(六)推进现房销售试点,推广实施“交房即办证”。对实施“现房销售或适当比例现房销售”的项目企业,给予一定的奖补、政策倾斜、金融支持,努力实现现房销售试点。加大“交房即办证”工作力度,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七)鼓励开发企业探索实施“定制房”开发。鼓励开发企业根据购房群体对于户型、面积等具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定向开发楼盘。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扩大投资领域,围绕城市建设和服务业发展需要,拓展旅游地产、休闲地产、养老地产等领域,推进房地产多元化发展。
(八)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建设多样化、高品质住宅,实行“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恶意诋毁、唱衰市场等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稳定市场信心。
(九)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比例。将按购房价款比例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调整为按购买房屋的产权面积交存。
(十)助力房地产新项目开工建设。对于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项目,按相关规定缴清违约金和利息后,自本政策印发之日起及时开(复)工建设、达到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纳统条件的,按照在此期间的固定资产投资数额,由载体单位给予相应数额的资金补贴,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六、创新举措
(一)推进“安居置业一件事”。可实现商品房买卖、按揭贷款、公积金提取、抵押登记等买房置业事项一次办理,简化办理流程,优化办理要件标准,便捷购销两端。
(二)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通过发放购房券、鼓励团购商品住宅等活动,促进市场消费。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按照《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要求,各牵头部门认真履职,做好适用对象确认工作,适用条款的解释说明及实施细则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联动协作,宣传、解释、引导、贯彻,保障政策落实。
八、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市住房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5195616